北海市中院招聘速录员定向培训招生信息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4名。受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由广西速记速录协会组织实施速录员的招生和培训。具体要求如下:

    一, 报名招生要求:

    1、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4、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二,培训内容:

    娴熟掌握亚伟速录技术,速录每分钟140个字以上者优先录用。

    三,学习时间:

    从8月1日到10月30日,三个月。

    四,学习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0年7月31日截止。

    2、报名和培训地点:广西南宁市城市碧园B栋813(广西速记速录协会)。

    咨询电话:0771-5081158、13397779209  范老师。

    详情可看广西速记速录网:www.gxsulu.cn

    五,收费标准:

    三个月学费2100元,教材费29元。送第二届广西速录员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免收考试费,时间在11月底。

    六,考试要求:

    培训三个月后,由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统一考试、体检、考核,要求如下: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岗位技能测试三个部分。

    1、笔试(另行通知)。由有关部门指定专人命题,主要了解考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满分为100分。

    2、岗位技能测试(另行通知)。测试形式为听打和看打,测试时间各为10分钟。听打速录,现场播放录音资料,考生将录音资料内容输入计算机;看打速录,现场输入一段指定的文字。测试结果满分为100分。

    3、面试(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素质。面试结果满分为100分。

    4、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总成绩。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在体检过程中,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核工作由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纪检组组织实施,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在考核过程中,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月工资800元。试用期满合格的,一切待遇按合同执行(月工资1200元,每年递增30元,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安排住宿。

    八,其他:

对未被录取的学员,考得速录员证书后,可由广西速记速录协会推荐到其他法院实习就业。

                                      广西速记速录协会

                                     201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