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助理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
4)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5)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
――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满2年。
4)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
――高级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物流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职业或相关职业3年以上。
4)取得相关专业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