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法官
1、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
2、年龄35周岁以下。
3、通过全国司法统一考试取得法律专业资格证书(C证限报乐东、陵水、五指山法院)。
4、不限户籍。
(二)法官(后备)
1、省高院、中级法院(海口海事法院)、三亚城郊法院应具有刑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民法学、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并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专业资格证书A证。基层法院(除三亚城郊法院)应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并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专业资格证书A证。
2、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3、年龄30周岁以下。
4、不限户籍。
(三)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等)
1、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2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
3、不限户籍。
(四)司法警察
1、具有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中院,应具有公安、警察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年龄28周岁以下。
3、身高男性中院175厘米、基层法院170厘米以上,女性160厘米以上,双眼裸视1.0以上。身体其它条件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4、体能达到测试合格标准。
5、不限户籍。
(五)计算机
1、高等院校计算机、通信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4级以上英语考试。
2、熟练运用1至2种程序设计语言编写程序,熟悉SYBASE数据库语言,能独立制作网页。
3、年龄35周岁以下。
4、不限户籍。
(六)文秘
1、中、基层法院招录文秘人员具有中文、新闻、历史学、世界历史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高院招录文秘人员具有中文、新闻、历史学、世界历史等相关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2、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3、年龄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
4、不限户籍。。
(七)档案
1、高等院校档案管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28周岁以下。
3、不限户籍。。
(八)财会
1、高等院校财会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2、年龄28周岁以下。
3、不限户籍。。
(九)司法统计
1、高等院校统计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年龄28周岁以下。
3、不限户籍。
(十)法医
1、高等院校医学院法医或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应从事法医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
2、年龄30周岁以下。
3、不限户籍。
(十一)人力资源管理
1、高等院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年龄28周岁以下。
3、不限户籍。
(十二)翻译(朝鲜语)
1、全日制高等院校朝鲜语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年龄28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口译能力。
4、不限户籍。
(十三)翻译(俄语)
1、全日制高等院校俄语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年龄28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口译能力。
4、不限户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201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依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法官法》第十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0年3月15日8:00至20日17:00。
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需报名者请登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i.lss.gov.cn)。
本省占行政编制的法院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与省高院组织实施。面试内容根据专业设定,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自我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法官(后备)、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等)加试主要测试亚伟中文速录、笔录。计算机职位加试主要测试计算机上机操作。
四、体能测试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根据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分男子组和女子组,各测试四个项目。男子组测试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和引体向上;女子组测试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和仰卧起坐(具体项目和标准见附表)。体能测试结果一项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五、考察与体检
省委组织部、省高院根据招录计划,按考生的综合成绩和体能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
考察工作由法院统一安排。
体检由法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六、审批与录用(调入)
在考察、体检的基础上,确定拟录用(调入)人员并按程序报批。录用(调入)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说明
考生体检合格后,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主选择法院和个别调剂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选。
本次设置招录的法官(后备)职位是指符合相应法律专业、达到学历学位要求,同时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即可报考本职位,为法院培养法官储备人才。因此报考条件上,没有设置“从事法律工作满两年”等规定。
法官的后备人选,用人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法官的任职条件,经考核合格的,任命为法官职务。
面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登陆:
天涯法律网(http://www.hilaw.cn);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i.lss.gov.cn)。
联系单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
咨询电话:0898-66962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