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大主题活动”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在开展“三大主题活动”中,全省法院要把“一学习二整顿三规范”贯穿始终。“一学习”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法院第十九次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省政法会议精神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和要求;“二整顿”即整顿领导班子,整顿队伍作风;“三规范”即规范司法行为,规范职业操守,规范队伍管理。通过一年左右的努力,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达到公正执法全面落实、司法能力大力提升、司法形象明显改善、法院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法院工作深入推进的工作目标。
1.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人人精学业务知识,熟悉法律和政策知识,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和岗位技能,提高驾驭庭审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调解协调能力。各级法院达到业务骨干标准的干警占在岗干警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着力解决部分干警素质不高、技能不强的问题。
2.进一步落实司法公正。人人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坚决遏制徇私枉法,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群众投诉明显减少,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满意度大幅提升。着力解决个别干警司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3.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牢固树立效率意识,严格遵守办案期限,提高司法效率。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及时排查化解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切实化解涉诉上访。着力解决个别案件久拖不决、办案超审限的问题。
4.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遵守职业操守,规范法官行为,严肃法庭纪律,树立良好形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促进文明司法,提高队伍素质,维护法律权威。着力解决对群众冷、硬、横、推的问题。
5.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法官教育培训和考试考核长效机制,推动全省法院培训基地建设;各级法院专项编制落实到位50%,全面形成干警补充招录常态机制;积极推行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探索建立完善法官绩效考评体系;建立法官特种医疗保险和法官职业救助基金,落实法院干警医疗、社会保险、职业风险、抚恤、休假、体检等制度;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一、二级网络,积极推动三级网络和庭审监控系统的建设;建立完善司法监督管理体制。着力解决机制不健全、保障不到位、法官断层等问题。
二、“三大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
按照省委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和省委政法委“三大主题活动”的部署安排,全省法院要以司法公正为核心,以提高队伍素质为切入点,以确保审判质量为根本,以审判作风、工作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围绕树立公正权威司法形象开展教育整顿工作,全面提高素质、增强能力、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一)全面开展素质“大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干警。重点对象是各级法院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办案法官和新进法院人员。
2、培训内容
(1)指令性培训。由省法院培训机构完成: 高级法官晋升培训;初任基层法院院长任职培训;一级法官以下的续职培训;省法院指定的其他培训;最高人民法院的调训和委托培训。
(2)指导性培训。由全省各级法院组织实施,根据“三大主题活动”要求,完成以下培训:党的十七大理论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省委九届四次全会以及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廉政教育;司法礼仪培训;法院专门技术培训;岗位职责培训;司法保障综合培训。
(3)自主性培训。由各级法院和省法院有关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基本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业务知识培训,今年的重点是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的集中培训,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物权法》、《行政诉讼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再学习。根据法院工作实际及各地需要,按照缺什么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立案、执行和国家赔偿、减刑假释专项培训,法警支(大)队长培训和新招录或聘用法警封闭式集训等专项或片区培训。
3、培训方式
坚持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岗位分类、人员分类培训。采用集中面训、专题研讨班、专家授课、法官讲堂、专题讲座、案例研讨、以案析理、以会代训、庭审观摩、分片交流、送训上门、网络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以及上下级法院互动培训和考察学习。
4、培训效果与考核
强化以考促学,促进培训成果转化为审判实际效果。
⑴建立题库,编制公共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两类试题,统一学习,统一考试。
⑵保证每个干警参加学习培训的时间每月不少于8个学时。
⑶注重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结合,抓好素质大培训,又要形成培训长效机制。
⑷做好培训经费保障工作,将培训考核成绩与干警的晋级、任职、续职相联系。
(二)广泛组织技能“大练兵”
按照立足岗位、紧贴实战、注重实效的要求,实行全员练兵,结合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司法保障等工作特点,广泛开展技能大练兵。以“五练五评五提升”为主要载体,以“服判息诉工程”为主要战场,进行实战练兵,集中化解、妥善处理进京赴省非正常访、重信重访案件,集中力量打一场攻坚战。通过解决复杂疑难信访案件,检验我们的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两个智慧的统一、两个效果的统一。
1、练庭审技能,评庭审标兵,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全省各级法院要以开展庭审考评和观摩庭审为手段,采取在业务庭内、业务庭之间、各个法院之间进行庭审观摩评比等多种形式进行练兵活动,达到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的目的。法院的立案、执行和国家赔偿听证技能的训练和提升也是本次大练兵活动的重要部分。
2、练文书制作技能,评优秀裁判文书,提升法官文书制作能力。全省法院要采取练习文书写作技巧、研讨文书制作创新与规范,以及开展文书评查、优秀裁判文书汇集等方式进行技能训练,提升法官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各级法院和业务庭要定期组织裁判文书评比学习,省法院将开展全省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
3、练调解和执行技能,评调解、执行能手,提升审执人员的调解和执行能力。全省各级法院要普遍开展调解、执行技能练兵,以评选调解、执行能手,调动审执人员的积极性,以实战案例为基础,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审执人员掌握有效的调解和执行方法,提升审执人员调解和执行的能力。
4、练速录技能,评优秀书记员,提升法院书记员的记录能力。全省各级法院要改善书记员记录条件,引入计算机速录,开展计算机速录竞赛。暂时没有条件的法院也应因地制宜,训练书记员记录技能,开展书记员记录竞赛,提升记录水平,使审判记录更加全面、客观、准确、高效。各级法院要对每一位书记员的记录进行抽查评比,省法院将开展全省书记员速录竞赛活动。
5、练基础技能,评比武标兵,提升法院法警实战能力。全省各级法院要对法警进行专门业务训练,如擒敌技术、警具使用、突发情况处置等演练,开展法警大比武活动,评比武标兵,以开庭和执行保障为重点,着重提高法警的押解、看管、值庭、安全检查等实战水平,提升法警的司法保障实战能力。各级法院的其他司法保障部门,也要结合岗位特点开展技能练兵,争当各自岗位的行家里手。
(三)大力推进作风“大转变”
作风大转变要以整顿审判作风、工作作风为突破口,着力解决法官职务履行、生活言行、亲民爱民形象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以好作风树形象,以好形象树权威。
1、开展“建设开放型法院”活动。进一步加强法院与社会的沟通,主动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开放法院审判工作。一是开展“开放月”活动,通过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邀请新闻媒体监督和组织群众旁听庭审,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和加强法院各项工作。二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发挥社区参与调解作用,全面推行委托工会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制度,让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司法活动,实现“阳光操作”。三是开展以便民诉讼为主要内容的“春风行动”,便捷立案、就地调解、巡回审判、送法下乡,减轻群众诉累。四是争当“爱民法官”,引导法官进百姓屋、说百姓话、办百姓事。五是强化法院行政管理,加强警车管理和枪支弹药管理,真正做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言行得当、办事公道、执法文明、服务规范。
2、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争当“四川十大杰出法官”、“庭审标兵”、“调解能手”、“岗位标兵”、“十佳书记员”、“比武标兵”,争创“优秀法院”、“文明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等争先创优活动,层层评比,层层比武,层层竞赛,培育和树立一批不同岗位的标兵,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掀起比业务、比能力、比作风、比贡献热潮,展现法院队伍团结拼搏、开拓进取、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的时代风貌。
3、开展巡视督察活动。建立和完善巡视督察制度,重申人民法院“八项纪律”和“十个严禁”要求,检查落实强制性规范。成立巡视督察组,采取明查暗访、重点督察等形式,对各级法院和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巡视督察,巡查工作状态、工作作风及业外活动,巡查警车乱停乱放行为,一旦发现问题,依纪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4、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一是通过个别法官严重违反法庭纪律的事例,从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入手,举一反三,查找身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及时整改;二是开展文明廉洁进家庭活动,召开家属座谈会听取意见;三是设立投诉电话,推行随案监督卡,建立随案监督制度;四是强化督查力度,对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必查,对损害法院队伍形象的问题必究,对伤害群众感情的问题必纠,对边整边犯的干警必处。
三、“三大主题活动”的实施步骤
“三大主题活动”的实施步骤划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从2月至3月中旬)
1、制订实施方案。全省各级法院要按照总体部署,结合法院近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把全省法院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作为“三大主题活动”动员部署阶段的重要内容,认真制订好具有法院工作特色的“三大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形成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的思路和措施,开好头,起好步。
2、全面学习动员。加强广大干警对“三大主题活动”的重大意义的认识,克服厌倦情绪,认真组织学习实施意见,让每一位干警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和部署安排,在思想认识上做到“四个统一”:统一到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领导和省委主要领导重要批示上来,统一到维护法律权威树立良好形象上来,统一到富民强省全面小康促进社会和谐上来。做到思想统一,行动一致,迅速掀起开展“三大主题活动”的高潮。
3、广泛发动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平台,进行宣传造势,大力宣传开展“三大主题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支持和监督“三大主题活动”,努力营造开展“三大主题活动”良好的外部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从3月下旬至9月)。省法院民事、刑事、行政、司法保障等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的特性,制订部门开展活动的操作细则,明确教育培训的具体计划,确定各部门(含系统)“大练兵”的具体科目,提出作风转变的具体要求,拟定考试考核办法,于3月10日前报全省法院“三大主题活动”领导小组汇总,根据省委政法委要求送省“三大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审批后下发。各级法院也要相应制订并及时上报实施意见、操作细则和考试考核办法。
1、坚持统一归口、统分结合、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分级实施的培训原则。省法院“三大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对大培训统一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省各项具体培训工作由四川法官学院、省法院政治部法官培训处负责和管理,各中级法院按照省院的统一安排部署,制订本辖区的具体培训措施,完成本级培训机构培训任务;省法院各业务庭、处、室制订本部门的具体培训措施、完成本部门的专项培训任务。
2、各级法院的大练兵要按照分类设计、以岗定训、分级考核的办法,统一制订训练科目,采取集中练、分开练、个人练的方式,层层组织审判、执行和司法保障等不同岗位人员开展的不同形式“大练兵”。通过技能大练兵,大力提升法院队伍的适用法律能力、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调解协调能力、司法保障能力。
3、组织制订和实施加强效能建设的具体措施,落实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具体办法,深化便民、利民、惠民具体举措,全面推进司法救助,规范司法行为和司法礼仪,健全队伍监督管理机制。按照“树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形象”和“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的要求,各级法院领导班子要召开民主生活会,并广泛征求本单位干警和各方面的意见。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要制定出具体的自查措施,查找差距和不足,写出自查材料,提出努力方向。自查材料要分别在本单位、本部门内进行民主评议。
第三阶段,自查、考试考核阶段(10月)
1、省法院将结合大培训、大练兵,统一组织开展全省法院系统的“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的考试考核工作,考试考核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凡是在“三大主题活动”中考试考核不合格者要实行待岗培训,三次考试考核不合格者自动转岗。
2、全省法院根据考试考核成绩和检查评比结果,推出一批先进典型,表彰一批全省法院系统“三大主题活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3、各级法院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三大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从11至12月)
1、全省各级法院要根据自查和考试考核情况进行查漏补缺,督查验收司法行为是否规范,案件质量是否提高,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是否加强,活动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是否整改,群众满意率是否得到提高。
2、做好同级政法委对法院系统开展“三大主题活动”情况的迎检验收工作。
3、各中级法院开展“三大主题活动”的总结材料,要按要求及时报送全省法院“三大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院在总结全省法院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报省“三大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省各级法院每个阶段实施方案要报同级“三大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审批,每个阶段要由同级“三大主题活动”领导小组检查合格后才能转入下一阶段工作。
四、“三大主题活动”的工作要求
总体要求是要在“结合”上下功夫,在“实效”上做文章,把法院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取得的效果,体现在涉诉疑难复杂案件的解决上,体现在审判工作质量与效率的提高上,体现在便民为民的诉讼上,体现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增强上。
1、做好组织保障。省法院日前成立了全省法院“三大主题活动”领导小组,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玉顺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邓修明任副组长,省法院其他党组成员和副院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余应军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开展“三大主题活动”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和严格的考试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牵头抓好分管部门的具体工作。全省各级法院也要抽调专人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把“三大主题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领导全力抓,具体工作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格局。要主动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落实专门的活动经费,做好“三大主题活动”的组织保障。
2、明确工作职责。各级法院要将“三大主题活动”纳入2008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务求做实做细,抓住重点,突出亮点,以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各级法院要密切与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三大主题活动”专门机构的工作联系,坚持信息和阶段性总结报送制度,及时上报活动的开展情况。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指导和检查,发掘、提练、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加以大力推广,共同推进全省法院“三大主题活动”全面深入地开展。
3、统筹工作安排。开展“三大主题活动”与法院各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是一致的,要把“三大主题活动”作为主线贯穿在法院全年的中心工作中去,要创新开展具有法院特色的各种活动和举措,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强化督导检查。全省法院“三大主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对全省各中级法院分片包干督导,建立联系点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各中级法院也要建立联系点制度,明确检查督导的内容、时间和方式,并要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全程指导、全程把关,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对于问题较多、群众反映较强烈的地区和部门,上级法院要派员蹲点督导,限期整改。全省法院“三大主题活动”领导小组拟组建巡视组,对全省法院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定期巡视,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的对全省法院开展活动情况展开检查。
5、加强新闻宣传。开展“三大主题活动”,要始终坚持正面宣传引导,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开辟宣传专版、专栏,按照“三集中”要求,集中宣传、集中发一批简报、集中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报道法院“三大主题活动”的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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